中华商标协会汽车商标品牌专业委员会
鉴于我国商标品牌保护面临的新形势与新要求,中华商标协会拟发起成立中华商标协会汽车商标品牌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商标品牌专业委员会”或“专委会”)。
一、成立背景与目的
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重要文件,我国正积极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并大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以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这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当前,我国汽车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新能源化、智能化、网联化、国际化步伐持续加快,汽车企业对商标品牌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汽车行业在商标品牌培育、品牌体系建设、商标合规管理、品牌价值表达、海外商标布局与保护、涉外纠纷应对等方面需求日益增长,但目前行业内仍缺少一个专门聚焦汽车商标品牌建设的专业化组织和高层次交流平台,难以充分满足企业在研究支撑、资源整合、经验交流、能力建设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现实需要。
基于此,中华商标协会拟发起成立中华商标协会汽车商标品牌专业委员会,旨在搭建汇聚汽车产业优势资源的专业平台,共同推动汽车商标品牌工作走深走实,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专委会职责与定位
专委会将紧密围绕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立足汽车产业发展需要,服务汽车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助力企业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商标战略,提升企业商标品牌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增强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提供支撑。
中华商标协会汽车商标品牌专业委员会是中华商标协会下属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商标协会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专委会专注于汽车商标品牌这一专业领域,将持续推进汽车行业知名商标品牌培育行动,促进行业商标品牌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以评促建”的长效机制,为中华商标协会服务汽车产业商标品牌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工作内容与工作形式
1.开展研究咨询、课题承接与政策建言:围绕汽车产业商标品牌培育、保护、运用、管理、评价及价值转化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前瞻性研究、专题研究、课题咨询和成果转化,聚焦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同时,系统梳理行业共性诉求和实践需求,积极向政府部门提出政策建议,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支撑。
2.持续开展汽车行业知名商标品牌培育行动:依托专委会持续推进汽车行业知名商标品牌培育行动,进一步扩大培育行动覆盖范围,吸引更多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及相关产业链主体参与汽车行业商标品牌建设与培育工作;积极配合中华商标协会推进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评价工作,围绕企业培育辅导、组织动员、经验交流和跟踪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撑,促进汽车行业企业商标品牌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以评促建”的长效机制。
3.拓展委员单位覆盖范围,夯实专委会组织基础:立足汽车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吸纳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产业链相关服务机构、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及相关专业机构参与专委会建设,不断扩大委员单位覆盖范围,增强行业代表性、专业性和影响力,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协同有力、开放共享的专委会组织体系。
4.聚焦企业需求,提供专业服务与能力支撑:面向汽车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及相关产业链主体,围绕商标品牌战略规划、体系建设、品牌培育、维权援助、合规管理、海外布局和风险应对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系统化服务;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业务辅导、案例研讨和经验交流,持续提升企业商标品牌工作的专业能力和实务水平。
5.搭建行业交流平台,促进资源协同与生态共建:发挥专委会平台作用,整合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跨界企业、科技公司、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及专业服务机构等优势资源,搭建高层次行业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资源对接、经验共享和业务协同;持续吸引更多产业链主体参与汽车商标品牌专业委员会建设,不断扩大专委会影响力,推动形成汽车产业商标品牌协同发展的生态圈层。
6.拓展国际合作,强化品牌保护与风险防控:构建体系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及相关主体的交流合作,助力中国汽车企业不断提升国际市场中的商标品牌运用、保护和培育能力;同时,围绕汽车零部件假冒出口、侵权识别、品牌保护等重点问题,推动企业与重点口岸海关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组织开展专题对接、风险排查、预警研判、实务培训和案例交流,逐步构建汽车零部件假冒出口协同治理网络,提升行业品牌保护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组织架构
根据筹建工作需要,拟设主任委员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委员单位,并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助理、委员及工作人员等。具体名单见附件一与附件二。
1.主任委员单位及主任委员的安排:拟设主任委员单位1个,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负责专委会总体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统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协调有关资源,推动专委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副主任委员单位及副主任委员的安排:拟设立副主任委员单位若干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参与重点事项研究、专项工作推进和有关资源协调,支持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
3.主任助理的安排:拟设立主任助理2名。主任助理协助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开展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推动会议活动、专项任务和有关事项的具体落实。
4.委员单位及委员的构成:专委会成立初期,拟吸纳若干家单位作为委员单位,委员由委员单位指定。委员单位及委员根据专委会工作安排,参与有关研究、交流、培训和专项活动,为专委会开展工作提供实践支持。
5.工作人员:拟确定工作人员3名,负责专委会日常联络、会议组织、材料整理、信息汇总及其他事务性工作,为专委会日常运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