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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商标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2010-08-15 1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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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作主题发言

 

来源:中国工商报
    本报讯  8月23日,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的“纪念《商标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座谈会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傅志寰主持,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安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恩中、中华商标协会会长李建中等分别代表有关方面作了发言。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标法》,标志着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步人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我国分别于 1993年和2001年对《商标法》进行了两次修改,使得我国的《商标法》完全符合了《与贸易有关的矢口识产权协议》的规定。此后,与《商标法》配套的法规、司法解释、规章相继出台。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商标法》为基础,内容比较完备、体系比较健全的现代商标法律体系。
    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在讲话中指出,颁布《商标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知识产权的地位,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强调,《商标法》是一部既涉及到企业发展又牵涉到广大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法律,是一部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我国科技创新、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重要法律。要以纪念《商标法》颁布25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商标法》的宣传力度,使《商标法》更加深入企业、深入民心;要认真总结《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在十年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周伯华局长在发言中总
 结了25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执行《商标法》取得的成就。他指出,作为《商标法》的执法部门,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商标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商标事业的蓬勃发展,为促进经挤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一是全社会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尊重和保护商标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从商标申请量和注册量来看,2006年,我国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76.6万件,核准注册商标27.6万件,分别是《商标法》颁布时的1982年的41.3倍和16.2倍。到2006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总量已达498.6万件,注册商标总量已达277.4万件。二是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商标专用权得到有效保护- 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帆关和司法机关共处理商标艮权假冒案件43592件,其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 41214件,  占案件总数的 94.5%;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依据职权主动查处的案件为39022件,占案件总数的 94.7%。三是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不断加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截至今年5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收到来自国内外的地理标志注册申请 800多件,已核准注册地理标志251件。四是商标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富有成效,我国在世界矢口识产权界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升。
    周伯华指出,《商标法》颁布25年来取得的成绩应充分肯定,商标事业发展的前景任务仍很艰巨。目前,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坚定不移”的要求,紧密联系商标工作实际,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商标工作全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商标注册与保护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周伯华局长讲话全文将于明日本报一版刊发)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沈仁干等同志出席了座谈会。来自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工商局等单位的代表,中华商标协会驻京副会长单位、国内知名企业和研究机构的代表,全国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全体学员以及中央各新闻单位的记者共30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时间:2007-08-24
作者:叶尤刚  梁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