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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商标协会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举办商标热点案例研讨会暨商标年度指引案例(2026)发布会

2026-09-18 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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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商标热点案例研讨会暨商标年度指引案例(2026)发布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议由中华商标协会、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主办,中华商标协会商标年度指引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承办。来自司法机关、高校、行业协会及企业的嘉宾围绕商标授权确权、侵权判定和品牌保护展开交流。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高级法官助理曹佳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姜庶伟应邀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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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主持开幕及案例发布环节。中华商标协会会长、专委会主任委员马夫在致辞中提出,案例研究应回应企业和行业需求,尊重专业判断,如实呈现分歧,推动成果融入企业日常工作。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授郭禾表示,应辨明影响裁判结论的事实、可借鉴的方法及其适用条件,发挥案例连接理论与实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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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苏志甫介绍案例征集及评审情况,并发布商标年度指引案例(2026)。经筛选、复评和终评,有12件案例入选,涉及欺骗性与显著性审查、驰名商标保护、商标使用证据、惩罚性赔偿及数字产品标识保护等问题。

专题研讨上半场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付继存主持,聚焦制度理念与授权确权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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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琛强调尊重商标权的财产属性,保护商标基于实际使用形成的市场利益,关注过度苛求符号构成对权利取得和稳定性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殷少平结合商品再包装、改装及翻新等纠纷,提出通过体系解释明确侵权条款适用。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杜颖提出,应以公众认知、市场实践及信息加工的客观结果为审查基准,结合标志整体及实际使用场景作出判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陈曦结合案例,阐释欺骗性、显著性审查的具体考量。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民商事审判研究部主任丁文严在点评中强调,应将价值导向、法律解释方法与客观审查标准相结合。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钟鸣围绕目的解释、市场使用利益及商标性使用的判断展开讨论,提出应重视商标法制度目的和已经形成的利益关系。

下半场由北京化工大学教授余俊主持,研讨商业标志保护与商标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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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副教授冯术杰提出,应依据相关公众的实际认知判断标志能否识别来源,避免仅凭标志类型作出一概认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郑志柱强调,侵权判断需要考虑使用历史、在先权利、知名度及市场格局等因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提出,惩罚性赔偿应严格把握适用要件,合理确定基数,贯彻利益平衡和比例原则。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张晓梅结合案例,介绍侵权故意认定、赔偿基数核定及倍数裁量中考量刑事罚金的裁判思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谭雅文结合审判实践,讨论惩罚性赔偿的审慎适用与利益平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人白云山介绍刑事证据对民事案件的支持作用,并分享其在履职过程中的相关探索等。

圆桌研讨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助理教授曾田主持,围绕企业需求探讨案例研究的实践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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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会李鸿儒提出企业应厘清不同商业标识的功能边界,建立常态化证据归档机制;范艳伟表达了企业对制度可预期性的需求,希望通过案例提炼可复用的规则;张杰提出将商标布局纳入品牌规划,前置取证,以案例规则支持品牌设计及维权决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普翔介绍知产宝商标数据工具进展,并表示会加强与各界专家的交流;副主任委员(驻会)汪要提出,应倡导商标全周期证据管理,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企业可用的风险提示和实践指引。

苏志甫作会议总结,表示专委会将继续汇集各方经验、反映行业需求,推动专业研究与交流。姚欢庆代表主办方提出,将围绕入选案例组织文章撰写和专题沙龙,持续开展年度指引案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