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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商标协会互联网商标品牌专业委员会“互联网企业商标确权面临的困境与破解之道”主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2026-06-26 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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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中华商标协会互联网商标品牌专业委员会(下称“专委会”)“互联网企业商标确权面临的困境与破解之道”主题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东平、抖音集团首席知识产权顾问祁娟出席研讨会并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助理樊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异议审查二处处长江京晖、申请业务管理处副处长赵怿静,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杜颖,专委会成员单位代表、北京知产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普翔以及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明明出席会议并演讲。

致辞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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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东平在致辞中表示,互联网时代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互联网企业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创造者。专委会自成立以来,始终不忘初心,长期团结行业各方力量,共同研究并合力解决互联网企业面临的商标问题。特点不同、发展方向不同的互联网企业,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专委会为各个互联网企业提供了广泛而充分的交流平台,只有所有人同心协力,才能真正解决新时代下品牌建设的共性问题,实现携手共进。在未来,中华商标协会将继续支持专委会开展各项工作,也期待能够与各方展开更加深入合作,更好地服务互联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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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娟在致辞中表示,抖音集团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秉持“激发创造、丰富生活”的使命,致力于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商标、专利等资产的管理效率,并不断强化平台治理与权利人保护。她提出,随着互联网企业产品矩阵的不断丰富与行业变革的加速,商标确权的复杂性日益增加,正面临着法律空白以及维权成本控制等多重挑战。她表示,当前恰逢《商标法》修订之际,期待通过本次交流活动与业界同仁共享优秀实践、共探破解之道,抖音集团作为今年专委会联席执行主任(轮值)单位,也将一如既往地与协会携手前行,共同迎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主题研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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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题演讲环节,赵怿静以“互联网模式下的商品服务分类”为主题,深入探讨了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的浪潮之下,我国现有分类标准及尼斯分类原则在商品、服务及交叉类似关系等认定问题上遭遇的冲击与应对之道。她提出,智能产品的分类应重点关注其主要功能或用途,而非仅依据“智能”属性;服务分类原则上不受提供方式影响,除非其目的或结果因此改变。针对虚拟商品、SaaS等互联网新兴业态,她建议充分考虑互联网时代下商品或服务的特点,在审查实践中结合技术应用现实,以应对互联网新模式带来的分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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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京晖以“异议程序中《商标法》第十三条的适用”为主题,围绕《商标法》第十三条并结合典型案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展开分析。她表示,驰名商标的保护应当严格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按需认定的原则,精准把握“混淆与误导”“弱化”“丑化”等不同场景下《商标法》第十三条的适用条件,综合考虑“相关公众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持续时间”“商标宣传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等多项因素。同时,她分析了《商标法(修订草案)》第十三条修改后可能带来的新挑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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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雪以“商标法中有关欺骗性条款的适用”为主题,从法律条文出发,系统梳理了“带有欺骗性”与“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两大核心构成要件的判断要旨,并明确了违反该绝对禁止条款的法律后果。同时,她结合典型探讨了审查过程中与司法实践中关于“误认”标准的不同裁量维度。此外,她强调,在缺乏确切证据证明已产生实际误导后果的情形下,对于已长期大量使用并形成稳定市场秩序的商标,应当注重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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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颖以“‘描述性’与‘欺骗误认’条款真假皆驳的闭环适用:澄误与应对”为主题,深入剖析了《商标法》中描述性条款与欺骗误认条款在实践中形成的“真假皆驳”闭环现象。她提出,这种看似周延的适用逻辑实则存在谬误:一是混淆了“描述性”与“真实性”,前者是语义判断,后者是事实判断,描述性条款的适用不应以描述内容是否真实为前提;二是误将“虚假描述”等同于“欺骗误认”,忽略了后者还需满足“足以使公众误认并影响购买决策”的核心要件。她强调,两条款虽有共同的描述性基础,但应分别、独立地进行审查,避免在预设商标“必不可注册”的前提下,机械地根据其描述的真假来选择适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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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翔以“从AI工具到智能代理:人工智能重构商标工作流的实践与展望”为主题,深入探讨了人工智能如何从效率工具演变为智能代理工具,并以此重构商标业务的价值链。他提出,AI对行业的冲击本质并非岗位替代,而是价值链的迁移,其核心在于将规则清晰、流程标准化的工作快速代理化,而将“显著性判断”“混淆可能性分析”“商业策略制定”等依赖主观裁量和责任承担的工作保留给人。普翔强调,商标领域因数据密集、规则清晰、流程标准化和结果可验证等特点,未来商标工作或由AI自主拆解任务、执行流程,而专业人员在关键节点进行判断与决策即可。未来真正的价值高地在于谁能成为“替客户承担判断的人”,实现从流程交付到决策交付的根本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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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明以“商标法修改背景下互联网企业确权问题的国际观察”为主题,围绕“共存协议”“不使用撤销”“重复申请”“动态商标”四个核心议题,系统梳理了国际主流法域的实践差异与中国制度优化的路径。他表示,共存协议在中国面临“高尝试、低接受”的困境,建议建立“附条件接受”机制,以“是否产生实际混淆”为判断核心;在不使用撤销方面,建议中国推进“部分撤销”精准化,建立不同主体多轮撤销的处理机制、简易程序机制、依职权撤销的处罚机制等伴随制度;对重复申请,建议强化与异议无效撤销制度的联动规制;最后,他解析了动态商标的注册风险,并提示警惕动态商标功能性陷阱、显著性难题和国际申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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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会联席执行主任、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商标和品牌法务总监朱逢春主持本次研讨会。出席会议的还有中华商标协会会长助理马岩岩、秘书长助理郑楠、法律部主任郭琨、会员部主任李岽、宣传部部长兼研究室主任臧文如以及来自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的代表。与会代表纷纷表示,会议内容充实,交流充分,参与其中收益颇丰。本次会议的举办得到了今年联席执行主任(轮值)单位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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