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8日上午,由中华商标协会主办、中国商标品牌研究院承办的知识产权领域院长论坛在银川国际交流中心酒店举行。多位来自知名知识产权学术机构的负责人齐聚一堂,围绕“深化品牌发展”主题,针对构建“商标+品牌经济”模式进行了深入交流,带来了一场商标品牌理论前沿的饕餮盛宴。
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臧宝清主持论坛时表示,今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增设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这对知识产权领域的从业者而言是一个好消息。目前,全国知识产权行业从业人员规模超过100万人,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才承担着保护创新和激励创新的作用。2010年,《国家中长期发展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将知识产权人才列为战略性急需紧缺人才。作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动创新区域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目前,我国有88所高校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其中“双一流”高校3所,非学历教育、在职教育等更是数不胜数,巨大的市场和人才需求带来知识产权教育的繁荣,也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基于此,本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创设了知识产权领域院长论坛,邀请了多位知名知识产权学术机构的负责人,共同交流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按规律和经验,探讨知识产权专业发展的更高路径,为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教授冯晓青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科的建设情况,讲解了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背景下品牌经济的含义、品牌与商标的联系和区别以及品牌价值的法律价值、知识产权价值、市场价值与竞争价值。同时,他对品牌经济的发展路径提出了设想,包括强化对商标权利的保护、构建以商誉为保护的商标保护体系、完善授权确权制度与商标品牌的资产评估制度、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涉及国家层面、地区层面、产业和行业企业、企业层面等,非常具有建设性和启发意义。
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杜颖发表了题为“大数据技术助推商标支撑品牌经济发展”的演讲。她对品牌的丰富内涵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了品牌以商标为支撑的论断,理论依据在于商标的4个内在功能,即识别功能、保障功能、宣传功能和文化功能。她表示,品牌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从内涵来看,既有市场和营销的要素,又蕴含丰富的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体现了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的影响力与知名度。对于品牌来说,商标是关键要素,是品牌的内核——对于品牌经济的发展来说,商标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商标是万万不能的。同时,她还分享了在新经济时代借助大数据助推品牌经济发展的问题,一是大数据助推品牌推广,包括更加精准地锁定品牌消费的目标人群,实现差异化品牌管理等;二是大数据助推品牌保护,实现对商标侵权的有效监管,商家和平台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总结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律,甚至跟踪和定位侵权源头,实现有效布局防控和精准打击,还可以通过帐户交易数据、物流发货信息等进行交叉对比分析,可以发现生产源头和经销网络;三是借助大数据,使商标价值评估更易于体现市场性、实时性,品牌价值评估机制也会更加客观、科学,不受人为因素干预。
在以“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演讲中,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苏平分享了品牌建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是品牌建设的法律保障、加强品牌建设的路径等内容。他表示,品牌建设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品牌建设是一国经济发展综合实力的体现,代表着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加强品牌建设、发展品牌经济,既是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品牌建设可以促进创新创造与质量提升,还有助于促进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强势品牌是获取产业高附加值的重要手段。同时他提出,品牌建设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文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为支撑,创新发展的核心制度是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中的创新成果需要知识产权保护。为了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发展,要树立品牌强国、强企理念,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坚持质量、创新、文化一体化发展思路,推动优质品牌的国际化发展。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扬对商标授权确权中的反公地悲剧及其治理发表了自己的理解和观点。他指出,商标授权确权中的反公地悲剧表现为,截至2017年底,我国累计商标申请量达1784.2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1492万件,连续17年位居世界第一,但在2011年至2017年的世界百强创新企业排名中,中国仅有华为上榜,而且仅在2014年、2016年和2017年上榜3次。谈及商标授权确权中的反公地悲剧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他认为严重妨碍了他人选择和使用商业标识的自由,极大地增加他人维权成本;制造繁荣假象,给最高决策增加成本;损害了国家和国民诚信形象,并极大地浪费司法和行政成本。针对商标授权确权中的反公地悲剧的治理问题,他从商标法制度内部的变革、商标法制度运行的外部政策重构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表示,品牌经济的前提是有一张真正的“商标之脸”而不是“戴着假面舞蹈”,还要高度警惕创设排他性产权和交易成本对激励创新创造和产业发展的减杀效应。
四川大学监管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安渝以杭州市余杭区的家纺服装品牌的发展为例,结合自身实践经验,讲解了企业品牌发展的战略重点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内容。他认为,品牌可分为企业品牌与区域品牌,商标、字号和企业名称是品牌的外层,质量是品牌的核心,品牌文化是品牌的价值所在,经济发展战略要围绕经济规模、经济成长以及资本回报来展开,品牌发展战略要注重经济质量及经济可持续发展,品牌发展战略可围绕品牌文化、品牌价值、品牌标志、品牌保证、品牌信用、交易费用的节省、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内容来展开,品牌战略的核心内容包括商标发展战略,如商标设计、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资本化、商标证券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等。他提出,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应注重打造企业品牌市场生态系统、质量控制系统、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品牌管理系统、品牌价值增值系统等;区域品牌发展的战略重点,则包括区域品牌市场生态系统、质量控制体系、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品牌管理系统等。针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他认为要坚持“知行合一”原则,即理论研究、案例总结、应用实践相结合。
在以“商标权滥用及其法律治理”为主题的演讲中,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教授宁立志分析了商标权滥用行为的表现形式、商标权滥用行为的违法性质、对涉嫌商标滥用权行为的法律适用和规制方式等。他认为,商标权滥用行为分为七种类型,包括抢注型滥用、囤积型滥用、警告型滥用、投诉型滥用、诉讼型滥用、垄断型滥用和其他类型的滥用(如驰名商标的滥用、平行进口的过程中实施滥用、份额交易式的滥用等)。对于涉嫌滥用商标行为规制方式,他建议可作为商标侵权的抗辩、直接以商标权滥用作为诉因提起诉讼、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法律依据包括商标法、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