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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中华商标协会主办的2017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定于9月1日至4日在广西桂林市举行。中华商标协会邀请具有资质和实力的公司参加《2017中国商标年会会刊》、《2017年中华品牌博览会会刊》广告招商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2017中国商标年会会刊》、《2017年中华品牌博览会会刊》广告招商代理CTA-2017030508。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属于服务类项目,具体要求详见《2017中国商标年会会刊广告招商代理项目要求》(附件1)。
三、合格的报价人
1.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广告招商服务内容,并具有独立签约的主体资格。
2.保证报价文件和全部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广告招商的经验。
4.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须包含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
2.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
4.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亲自参与除外)(附件4);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参与除外)复印件;
6.报价书(附件5);
7.最终承诺报价书(格式见附件6);
8.服务方案;
9.其他资料(包括企业资信、业绩、荣誉等)。
五、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3:00至5:00
2.谈判地点:中华商标协会8011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8号中国消费者报社大厦8层
3.报价人须按采购单位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谈判,如未能按时参加谈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每个报价人指定的谈判代表不得超过3人。
六、接收报价文件日期
2017年5月15日至17日,提前、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正本 1份,副本2份)。
七、评定标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应法规、文件制定评定标准。
2.评定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科学、合理;
(3)反不正当竞争;
(4)贯彻采购单位对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和原则。
3.评定工作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承担。
4.谈判小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报价人进行综合评定:企业规模、实力和信用记录、同类型项目业绩、企业报价、招商方案可实施性及相关承诺。
参加谈判的公司应围绕【《2017中国商标年会会刊》、《2017年中华品牌博览会会刊》广告招商代理项目要求】(附件1),逐条制定落实的实施方案,并逐项提出经费概算,以便充分展示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及价格的合理性。为便于谈判,请贵公司携带实施方案的电子版。
八、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九、联系方式
贵公司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中华商标协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段毓克
联系电话:01068986840
附件:
2.报价文件封面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代表授权书
5.报价书
6.最终承诺报价书
中华商标协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