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商标协会章程》、《中华商标协会会费交纳及管理办法》(经2003年11月27日中华商标协会第一届第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会员应按期交纳会费。会费是协会开展活动的主要活动经费,是保证协会为会员服务和工作正常运转的主要经费来源。
我会已于今年3月向贵单位发出缴纳会费的通知,但贵单位还未缴费。接到此通知后,请将2009年度会费5000元人民币于12月31日前汇入我会银行账户。感谢贵单位对我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户 名:中华商标协会
开 户 行:北京工商银行礼士路支行
帐 号:020000360901444082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7号 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68049945 68014071
中华商标协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