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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商标代理机构: 新《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后,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在实体和程序方面都进行了较大调整,对商标代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自国务院取消商标代理行业行政审批后,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数量均急剧增加,新增人员急需进行有关基本代理业务的培训。为使各代理机构准确了解《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新内容,提高商标代理行业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我会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定于2005年10月在北京联合举办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各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将在培训班上授课。培训班结束后,我会将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作为今后在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中对商标代理人进行业务考核的依据。 现将培训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涵盖商标代理人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商标注册查询、申请、审查、变更、续展、转让、质押、注销、撤销、异议、使用许可、商标国际注册、商标权的保护;商标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及评审规则。 二、培训时间:2005年10月14日至18日 2005年10月13日报到。 三、培训地点: 北京燕京海航酒店(原燕京饭店)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9号。 四、培训费用: (一)住宿: (1)中华商标协会会员单位:2980元/人(含食宿、资料、会务等费用) (2)非中华商标协会会员单位:3280元/人(含食宿、资料、会务等费用) (二)不住宿:2560元/人(含食、资料、会务等费用) 请各商标代理机构将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回执于2005年9月30日前传真至我会。 中华商标协会联系人:孙 岩 联系电话/传真:010-68014399或68014500 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 1.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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