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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知识产权支撑和保障
2024年07月16日来源:《学习时报》2024年7月15日第1版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时代大势,着眼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大的政治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对发展新质生产力重大意义的认识,积极发挥知识产权的技术供给和制度供给双重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大力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什么是高质量发展、为什么要高质量发展、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理论阐述和战略部署。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新发展阶段”到“新质生产力”,一脉相承、层层递进、不断延伸,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认识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而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总结、概括,用以指导新的发展实践。202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阐述了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意义、方法路径和重要举措,思想深邃、视野宏阔、论述精辟、内涵丰富,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要求的准确把握,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内涵,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深刻理解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这深刻阐释了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新质生产力不是传统生产力的局部优化与简单迭代,而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先进生产力,必将带来发展方式、生产方式的变革,实现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质变,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
  深刻把握科技创新这一核心要素。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发展新质生产力,关键在于牢牢把握科技创新在提高生产力水平中的关键性作用。回顾历史,以蒸汽机、电力技术、电子计算机等的发明和应用为标志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揭示了科技创新对生产力发展和跃迁的核心驱动作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科技创新是一个“关键变量”,要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必须向科技创新要答案。发展新质生产力,关键就是要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特别是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努力在生产力发展中取得领先地位,在新领域新赛道上占据发展先机,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发展主动权。
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持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特别是要强化知识产权的技术供给和制度供给双重作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
  知识产权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制度供给。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生产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其本身蕴含着三个重要机制。首先,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新型的产权安排机制,它通过赋予创新成果财产权,明确创新成果的合法支配权、使用权,以及通过转让获得收益的权利。其次,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创新激励机制,通过依法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最后,知识产权制度还是一种有效的市场机制,使知识产权在市场环境下实现转移转化,产生效益、推动发展,实现创新投入与回报的良性循环,解决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所以说,从某种意义上讲,知识产权是以法治方式激励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有效制度手段。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开辟经济发展新赛道、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技术供给。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一个国家的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质地理标志产品、优良植物新品种、高水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高价值数据资源等知识产权,体现着生产力要素的发展水平,彰显着国家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文化实力和综合国力。同时,大力发展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以版权为支撑的文化产业、以数据知识产权为支撑的数字经济,是打造创新起主导作用、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的重要内容,将有力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大力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实现更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我国由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由追求知识产权数量向提高知识产权质量转变,更好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立足知识产权职能,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加快推动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经过多年的努力,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1.5万件,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的国家,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6.5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快速提升。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我国排名位居第12位,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数量跃居世界第一,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要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坚持以国家需求和用户满意为导向,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查理念更新、技术革新、工作创新,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提高各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及时性和所授权利的稳定性。健全知识产权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体系,做好专利分析预警,优化专利导航服务,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促进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助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现更多原创性、颠覆性技术突破,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加快推动产业创新。产业是生产力的载体,科技成果只有实现产业化才能转变为现实生产力。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转化率和产业化水平持续提升。2023年,企业专利转化率达到51.3%,连续5年保持增长态势。2022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5.3万亿元,“十四五”以来年均增长12.4%,彰显了专利密集型产业较高的成长性。我们要聚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进以企业为主导、以专利为纽带、以产业化为目标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做大做强专利密集型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促进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安全可靠。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精准对接企业和市场需求,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着力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和风险防控。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作用,促进创新型经济、品牌经济和特色经济发展,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动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促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形成驱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坚持“一省一策”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促进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加快推动发展方式创新。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知识产权制度不仅是绿色技术创新的催化剂,也是绿色产业发展的加速器。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带动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增长的重要力量。统计显示,我国在太阳能电池领域的全球专利申请量超过12万件,位居全球首位;近五年我国固态电池全球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8%,增速位列全球第一。我们要畅通绿色技术专利申请审查“绿色通道”,支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绿色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加强专利审查与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协同,更好满足产业绿色发展的现实需求。大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知识产权运用,积极建设绿色环保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的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有效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在专利密集型产业中的占比,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更加积极主动深化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
  加快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要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得到有力加强,通过改革纵向缩短了知识产权管理链条,横向加强了协调联动,整体提升了管理效能。我们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牵引,带动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提质增效,助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畅通流动。推动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积极性、主动性。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全面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助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大力度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汇集,更大规模利用外资,助力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
  (作者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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