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通与差异——《商标法》和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混淆行为的规制”沙龙在太原举办
2025年09月18日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9月7日下午,由中华商标协会、山西省商标品牌标准化建设促进会主办,北京君策知识产权发展中心承办,万慧达知识产权协办的“共通与差异——《商标法》和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混淆行为的规制”沙龙在太原举办。来自行政和司法机关、学术界及实务界的多位专家受邀出席并作主题演讲,会议由北京君策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副理事长汪泽主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应诉复议处一级调研员孙明娟聚焦商业混淆的法律规制,探析了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关系;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建军阐述了商品属性对混淆误认认定的影响,建议加强典型案例指导与判决说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唐震围绕商业标识混淆判断中“相关公众” 的界定,分析了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王亦非针对新形势下《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混淆的新挑战,探索了法律适用的新型分析方法;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商标及不正当竞争庭三级高级法官刘小鹏总结了商业标识混淆认定的“综合判断”“个案认定”“利益衡量”三大原则;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张伟君围绕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探讨了“禁止混淆行为”条款的适用范围;阿里巴巴集团品牌法务总监金高平结合企业实践,分享了“山寨字号”“实控人严重恶意侵权”“虚假招商”三类企业常见的混淆问题;万慧达知识产权合伙人、管委会成员黄晖梳理《巴黎公约》与国内相关法律规定,溯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领域对混淆行为的规制思路。
互动交流环节,专家们围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混淆行为规制中的共通性与差异性、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等展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随着新型商业模式与保护客体不断涌现,《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混淆行为规制中的协同适用愈发重要,未来需进一步加强法律适用规则的明确性,平衡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与市场竞争秩序,为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环境优化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