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华商标网
“商标法第十条禁用标志的注册审查与行政执法”沙龙成功举办
2024年11月29日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11月24日,由中华商标协会主办,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超凡”)、北京超凡知识产权研究院协办的“商标法第十条禁用标志的注册审查与行政执法”沙龙圆满结束。
  本次沙龙吸引了来自国内外企业、相关协会组织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200余人现场参与,超凡商标事业部总经理杨明主持本次沙龙。
  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张豫宁在开场致辞中表示,《商标法》第十条是我国商标法中的绝对禁止条款。近年来,我国加强了第十条的商标审查和使用监管,产业界对该条款的关注度很高。在此背景下,举办本场沙龙意义非凡。本场沙龙是一个很好的双向沟通交流平台,来自商标审查部门、人民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的专家,介绍目前涉《商标法》第十条审查、审理和执法方面的政策要求和具体规则,来自商标服务机构、市场主体的代表也可借助这个机会充分反映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参与评议的专家学者也将就这些问题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在主题分享环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业管理处副处长覃莎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商标委员会调研组组长马兴芳,江苏省宜兴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沈涛以及超凡商标事业部副总经理杨静安分别就“商标法第十条禁用标志审查实践”“‘欺骗性’标志与‘不良影响’标志的司法认定”“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行政执法要求及相关案例”“《商标法》第十条的审查特点——近五年涉商标法第十条相关数据分析”等专题问题展开分享,贡献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和观点。
  在专家研讨环节,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北京无界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商标协会原副秘书长臧宝清,阿里巴巴集团品牌法务总监金高平结合发言主题展开评议和分析,提出了大量富有启发意义的观点和建设性意见。
  此次沙龙上,来自企业和知识产权界的同仁与专家、学者进行深度交流,积极探讨前沿问题,沙龙现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为现场观众奉上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思想盛宴。沙龙对《商标法》第十条的审查、审判,行政执法的相关政策要求及现状进行了解读,嘉宾以不同的视角分享了多元的观点,为与会者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 联系我们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街道车道沟10号院 中华商标协会(北方朗悦酒店)
  • 电话:86-10-68014071
  • 传真:86-10-68018055
  • 邮箱:cta@cta.org.cn
  • 协会微信
  • 协会微博
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网站
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网站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