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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商标协会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专业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建设高质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联合社会优质机构共同构建和完善“企业家培养+企业培育+产业链融通”三位一体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体系,以企业家工作为抓手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链融通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特成立中华商标协会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专业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中华商标协会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头专委”)由中华商标协会相关会员单位、高等院校发起设立,在中华商标协会领导下开展面向企业高管的新质生产力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教育培训工作。
  (一)拟定完善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培训相关课程及其管理、实施办法;
  (二)组织开展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培训相关课程的宣传推广工作;
  (三)组织实施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培训相关课程的评价、审核工作;
  (四)负责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核和培训工作;
  (五)对参与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组织机构
  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专业委员会为中华商标协会内设二级机构,设名誉主任、主任、执行主任、副主任、专家若干,由发起单位推选产生,经中华商标协会秘书处批准任命。
  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下设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秘书处设秘书长两名、执行副秘书长两名、委员若干。
  三、监督管理
  中华商标协会对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有权要求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专业委员会随时汇报各项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专业委员会每6个月应向中华商标协会提交书面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
  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公章使用管理遵照《中华商标协会分支机构印章管理办法》。
  四、发起单位及成员名单
  (一)发起单位
  中华商标协会、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北京雄才大略教育科技研究院。
  (二)头雁人才培养计划与新质生产力教育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1.名誉主任
  张豫宁 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
  彭和平 中国人民大学前校长助理 
  李海彬 中国人民大学原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2.主任
  臧文如 中华商标协会宣传部兼研究室主任 《中华商标》杂志主编
  杨亚萍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3.执行主任
  舒新龙 北京雄才大略教育科技研究院理事长兼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湖北校友会副会长兼教育专委会主任
  4.副主任
  吴东平 北京雄才大略教育科技研究院监事长兼副院长
  叶 圆 北京雄才大略教育科技研究院副院长
  王 璀 北京雄才大略教育科技研究院执行副院长
  5.秘书长   
  费子萱 中华商标协会研究室干部
  黄 媛 北京雄才大略教育科技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6.执行副秘书长
  吴美丽 北京雄才大略教育科技研究院院长助理
  黄紫蓝 北京雄才大略教育科技研究院干部
  7.委员
  刘 雄 北京职学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双 湖南湘潭驻京商会执行秘书长
  户 兆 北京北广传艺国际教育中心主任
  李兴浩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培训发展中心主任
  应芷安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
  周 婷 北京雄才大略教育科技研究院干部
  孙 萍 北京雄才大略教育科技研究院干部
  肖新祥 北京雄才大略教育科技研究院干部
  8.专家
  宋 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冯云霞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刘复兴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刘 昕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陈 珉 武汉大学教授
  张 健 武汉大学教授
  殷 俊 武汉大学教授
  李 楠 武汉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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