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华商标网
中华商标协会互联网商标品牌专业委员会
“互联网企业商标品牌保护实务”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2024年06月04日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5月31日,中华商标协会互联网商标品牌专业委员会(下称“专委会”)“互联网企业商标品牌保护实务”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东平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评审八处处长段晓梅、申请业务管理处副处长赵怿静,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三级高级法官刘义军,专委会专家顾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杜颖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管育鹰受邀出席并演讲,专委会成员单位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专家何笃丰和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经理杜剑波做分享。
  专委会副主任、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品牌法务总监金高平主持本次研讨会开幕式,开幕式由领导致辞和颁发证书两个环节组成。
  吴东平首先对专委会自去年3月成立以来成功举办多项研讨活动,针对“互联网环境下恶意商标注册的体系化治理”和“新技术、新应用与商标品牌保护”等问题形成研究成果,参与和支持第三届、第四届“万慧达杯”中华商标协会全国高校知识产权(商标)热点问题辩论赛等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他希望专委会在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以及平台经济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前沿领域有更多研究和建树,继续积极发声,共同为行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他表示,协会也将持续加强与各方联动,广泛开展多维度深层次的交流,全力支持专委会工作的开展,推动互联网环境下的商标品牌培育、传播与保护。
  开幕式上,吴东平向专委会第4次工作会表决通过的2024年度专委会联席执行主任(轮值)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经理杜剑波(作为企业代表)和北京君策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副理事长汪泽(作为社会服务机构代表)颁发了聘书。同时,向专委会第3次工作会决定晋升为副主任单位的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副主任刘艳霞(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副总监)以及决定吸纳的委员单位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证书和聘书。
吴东平向2024年度联席执行主任(轮值)颁发聘书
吴东平向副主任单位、委员单位、个人副主任颁发证书、聘书
  研讨会的上半场聚焦商标法欺骗性误认条款的理解与适用问题,由专委会副主任、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品牌法务总监金高平主持。
  在主题演讲环节,段晓梅以“商标评审程序中商标法欺骗性误认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为题做分享。她基于立法变化、欺骗与误认的理解及与其他条款的区别、竞合、衔接与平衡三个角度,对商标法欺骗性误认条款展开介绍。她认为,在适用欺骗性误认条款时,应以普通消费者一般注意力为客观认知标准,结合商品或服务的具体特性,并考虑不同案件类型、不同条款间的平衡。
  刘义军以“《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条第(七)项的司法适用”为题发表了演讲。他认为,认定标志是否带有欺骗性,应采用客观标准来审查标志的含义与商品或服务客观属性之间的关联程度,并基于公众的普遍认知水平和认知能力,从整体上理解商标标志含义是否具有误认可能性。他还强调,《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制的是违反公共利益的标志,不适用于标志仅损害特定主体私权利的情形。
  杜颖围绕“商标法欺骗性误认条款的理解与适用”进行分享。她从历史、国际、体系及规范四个视角出发,结合相关法律和典型案例,对商标法欺骗性误认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作出全面而深入的阐释。她基于“市场、道德与法律”“竞争手段与私权维护”及“逃逸条款与规范适用”三个维度对商标法欺骗性误认条款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深入剖析。
  何笃丰以“企业商标申请中的实务难点”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主题分享。他结合具体案例,对当前企业在商标申请中遇到的核准尺度趋严、标准适用不一和驳回理由欠具体等难点和困惑问题展开介绍。同时,他围绕“以商标名称+代号、描述性词语或通用名称进行商标注册,是否构成恶意注册商标申请”等问题,结合自身工作体验进行了经验分享。
  研讨会的下半场聚焦虚拟商品、大模型等创新技术的商标注册与司法保护问题,由专委会副主任、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副总监刘艳霞主持。
  赵怿静围绕“数字经济下的商品服务分类”展开演讲。她讲到,在互联网+、大模型、元宇宙等数字经济热点的推动下,商品与服务的分类正经历着“旧瓶”能否装“新酒”的挑战。她从虚拟商品如何定义、如何审查、如何使用、如何保护四个维度出发,以机器人和大模型技术在多个领域的应用为例,分享了自己对数字经济下的商品和服务分类的思考。
  管育鹰以“虚拟环境中的商标注册和使用问题”为题发表演讲。她讲到,当前我们已步入“万物数字化”时代,现实世界事物和人类行为被转化为数据,并在虚拟空间中以信息形式展现。这引发了一个问题:在虚拟环境中以电子化方式呈现信息是否构成“商标的使用”,并如何判断注册人能否维持注册或他人是否侵权?对此,她建议,在商标注册维持阶段应开放包容,跨类保护应宽松务实,跨境保护则应审慎灵活。
  杜剑波以“发挥商标法作用 促进大模型发展——科学确定商品服务分类,审慎认定商标使用侵权”为题进行了演讲。他详细分析了国内外一些知名企业在大模型商标申请方面的情况,探讨了我国大模型商标在“跨类使用”中可能面临的侵权风险,以及我国支持大模型发展的相关政策。他还就如何在商标法的框架内为大模型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提出了一系列值得探讨和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主题演讲后,与会代表与发言嘉宾围绕研讨会议题还展开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深受启发,受益良多。
中华商标协会互联网商标品牌专业委员会“互联网企业商标品牌保护实务”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 联系我们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街道车道沟10号院 中华商标协会(北方朗悦酒店)
  • 电话:86-10-68014071
  • 传真:86-10-68018055
  • 邮箱:cta@cta.org.cn
  • 协会微信
  • 协会微博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