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动漫业产品开发与保护要克服短视行为
“我国动漫企业在动漫衍生产品的开发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缺乏长远战略,日本的经验给了我们很多启发,值得借鉴。”北京中北商标专利事务所所长董维富告诉记者。
董维富是在8月30日举办的“漫画、卡通人物造型业务开发及知识产权保护研修班”上做出上述表示的。这届培训班由日本海外技术者研修协会主办、中华商标协会协办,吸引了来自商评委、法院、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动漫企业的近百名代表。
日本动漫经验值得借鉴
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曹中强在培训班上指出,当前国际上以漫画、卡通造型为内容的信息产业迅猛发展。在我国,漫画、卡通等游戏软件产业的开发也在蓬勃发展,且蕴涵着巨大的市场。在信息内容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盗版、商标侵权等现象,阻碍了该项产业的健康发展。
“日本在漫画、卡通造型信息内容产业中发展较快,在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开发与保护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曹中强说,“本次研修班有助于我国相关企业了解、借鉴日本企业的经验,提高自身商标管理与保护的水平,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品牌战略。”
据日本经济产业省商业信息政策局青崎智行介绍,目前日本动漫形象产业的总规模约在3万亿日元,促进动漫、卡通等内容产业的振兴,是经济产业省的一项重要政策。 “我们有较完善的代理中介组织,我们也一直在完善日本国内的信息内容产业环境。”青崎说,“当然,盗版侵权也让我们很头痛。”
“动漫、卡通形象尽管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外观设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法律的保护,但是,这些法律都有其局限性,有的还相互构成冲突,比如商标权与著作权的冲突。”三枝国际专利事务所代理人岩井智子说。
青崎介绍说,为了增加对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可选择性,提高盗版应对措施的实效性,我们对各信息内容公司正式许可的商品授予商标。如果有人直接复制,那么就侵犯了商品的商标权;如果盗版者去除这一标志复制,则侵犯著作权。我们也提倡作者在创作好一个动漫、卡通人物形象时,将该形象放入信封用挂号信寄给自己,以保留著作权人的权利证据。
中国动漫业要有战略眼光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资深会员、红徽国际知识产权事务所总经理廖俊铭认为,我国的动漫卡通人物形象资源极为丰富,如孙悟空、哪咤、三毛等,但是我国动漫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也没有长远的发展规划。在他所做的《关于以中国古典名著作为游戏商标注册的状况调查》中,认为日本企业抢注我国四大名著的手法非常高明,有一个长远的预见性规划。反观中国动漫企业对此事件的集体失声,凸显了动漫企业的短视行为,这在商标战略运用实施方面尤其突出。
业内人士分析,“动画制作与产品设计不能同步,动漫衍生产品开发严重滞后,动画片播出与产品上市不能同步”已成为我国动漫产品开发的突出问题。同时,动漫产业的特点之一是产业链长、投资回报慢,只能等到动漫形象在人们心中占据了一席之地,才能去大规模地开发市场,开发衍生产品,因此动漫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至关重要。
盗版已成为中国动漫产业路上的一大绊脚石。以湖南三辰卡通集团开发的“蓝猫”品牌系列产品为例,随着卡通片的热播,盗版蓝猫VCD有16种之多。不仅如此,服装、书包、文具、复读机等也均有假冒蓝猫产品。有人统计,每售出一件正版蓝猫产品的同时,就会有上百件侵权蓝猫的产品售出。
日本有关专家认为,保护卡通形象最好的办法是将它在各个国家注册。 “超女”在中国受到很多人的欢迎,如果长远规划,做好衍生产品的开发和知识产权保护,“超女娃娃”这一卡通形象会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时间:2006-09-04
记者:聂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