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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征求意见稿)
2019年12月19日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就《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就《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1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电子邮件:zhifa@cnipa.gov.cn

  2.传真:010-62083319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执法指导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附件:《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征求意见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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