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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展示商标口审 热烈互动答疑解惑
2018年09月04日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形象展示商标口审 热烈互动答疑解惑

 

  作为近年来历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的重磅大戏,同时也是压轴论坛,9月3日下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与中华商标协会联合主办的商标口审论坛与商标审查评审疑难问题答疑活动在唐山南湖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据了解,为了帮助参会代表了解商标评审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相关程序,2015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创新论坛举办模式,首次举行了“商标评审口头审理(公开演示)”活动。在该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期间,活动分为商标口审论坛与商标审查评审疑难问题答两部分,论坛上播放了口审案件录相播放后,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下称商标审协中心)的专家为参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口头审理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提升评审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臧宝清主持论坛并在发言中指出,为了进一步推进商标评审便利化改革,规范评审案件口头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评审规则》等有关规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办法》并于2017年5月发布施行,口头审理程序由此正式被引入商标评审案件,商评委在商标评审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案件审理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标评审案件进行口头审理,当事人可在商评委主持下对相关证据当场进行质证,以确定证据效力、保障商标评审案件的公正审理。

  针对业界广泛关注的商标口审情况及证据规则与认定要求,商评委法务处处长孙欧进行了详细介绍。《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办法》发布施行后,商评委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实际审理的需要,先后对“高麗紅蔘”商标驳回复审案、“博力谋”与“BOLIMO”系列商标无效宣告案等案件进行了口头审理。“通过口头审理,有利于商评委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有效保障案件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权利,实现社会公众对商标审理的监督。”孙欧表示,通过口头审理商评委做到了以公开促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了商标评审案件审理的公信力,受到了业界和社会广泛的关注和普遍的好评。随着商标使用意识和使用要求的提高,商标“撤三”案件中使用证据的认定问题已经成为庭审案件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对此,孙欧介绍了“撤三”案件中常见的证据形式、商评委对证据效力的判定以及其他应当注意事项。对于“撤三”案件中常见证据中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商评委一般认为仅有许可合同不足以证明实际使用,委托加工证据仅能证明为使用所做的准备并不能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涉外定牌加工情形除外),产品质量检验证书仅能证明该样品的质量情况而不能证明企业是否把涉案商标所核定使用商品投入使用及进入市场,实物和图片证据等证明力度一般较弱而难以证明商标的使用,获奖或荣誉证明则需要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才可用于证明涉案商标的使用情况。孙欧表示,如果涉案商标核定所有人注册了多件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商评委会仔细辨别使用证据具体指向哪一件商标,不会因为在一件商标的使用而维持全部近似商标的使用。同时,查明涉案商标所有人名下的商标注册情况对于判断真实使用意图至关重要,如果涉案商标所有人在核定使用商品上注册了多件商标,在其提供的宣传和使用证据较少且使用证据所显示的宣传和销售规模不大,这种情况下商评委一般会判定涉案商标的使用是象征性使用。此外,商评委在审查时还会了解涉案商标所有人或者被许可人的相关经营情况,包括企业的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和经营情况等,上述事实的查明一般不能单独用于证明系争商标的使用情况,但是对于判断这个商标的真实使用与否会起到重要作用。

  接下来的商标口审案件录相播放环节,商评委审查七处处长何敏和审查一处处长张文分别对口审的“VITATALALAY塔拉雷”商标无效宣告案和4件“好药师”商标“撤三”案件的基本案情、争议焦点、证据材料等进行了介绍。在商标口审案件录相播放结束后,万慧达北翔知识产权集团高级合伙人黄晖受邀进行了点评并表示,通过此次论坛的形式,商标口审案件的程序与价值得以充分体现,希望今后可以强化口审程序的应用,使更多的商标代理人能够有机会更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商标口审论坛结束后,针对业界广泛关注的商标审查、评审工作疑难问题,商标局综合处副处长王燕、商标局审查管理处副处长范亚利、商标局审查管理处副处长王博、商评委法务处处长孙欧、商评委综合处处长蔡琼艳、商评委法律处调研员孙明娟、商评委审理八处处长王继红、商评委审查七处处长何敏、商评委审查一处处长张文、商标审协中心形式审查部书式审查科科长张茹、商标审协中心商标审查三部七科副科长周玉雪、商标审协中心商标审查五部变更续展转让科副科长岳迪博进行了答疑解惑,并同与参会代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热烈的互动,很多精彩的回答赢得参会代表的经久不息的掌声。“上学时都没有收到这么多的小纸条!今天大家用小纸条提交上来的问题的太多了,有很多问题因为时间关系来不及现场解答。”王燕表示,对于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商标局将会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答疑解惑”栏目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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