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中华商标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视频)在北京召开,经会员代表审议,决议如下:
1、按照民政部要求,依照《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及相关规定,我会对现有章程进行了修改,形成《中华商标协会章程(修改稿)》。大会一致通过了上述章程修改稿。
经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批复、民政部核准,修改后的《中华商标协会章程》已于2021年3月19日起生效。
2、选举吴东平同志担任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选举结果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已核准,民政部已预审通过,最终手续正在办理中)。
会议通报,任命张豫宁同志为中华商标协会会长助理。
中华商标协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