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商标年鉴》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与中华商标协会共同编纂,由中华商标杂志社承办,中国工商出版社出版的大型文献资料。《2017中国商标年鉴》招商工作即将启动,现邀请具有资质和实力的公司参加《2017中国商标年鉴》广告招商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17中国商标年鉴》广告招商代理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属于服务类项目,具体要求详见《2017中国商标年鉴广告招商代理项目要求》。
三、合格的报价人
1、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广告招商服务内容,并具有独立签约的主体资格。
2、保证报价文件和全部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广告招商的经验。
4、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须包含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
2、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亲自参与除外)(附件4);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参与除外)复印件;
6、报价书(附件5);
7、服务方案;
8、其他资料(包括企业资信、业绩、荣誉等)。
每个报价人指定的谈判代表不得超过3人。
五、 接收报价文件日期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周六、日除外)。提前、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正本 1份,副本2份)。
六、 竞争谈判时间、地点
1、竞争谈判时间:2017年2月28 日上午9:30
2、竞争谈判地点:中华商标协会8011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8号中国消费者报社大厦8层。
3、报价人须按采购单位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谈判,如未能按时参加谈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七、评定标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应法规、文件制定评定标准。
2、评定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科学、合理;
(3)反不正当竞争;
(4)贯彻采购单位对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和原则。
3、评定工作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承担。
4、谈判小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报价人进行综合评定:企业规模、实力和信用记录、同类型项目业绩、企业报价、招商方案可实施性及相关承诺。
参加谈判的公司应围绕《2017中国商标年鉴广告招商代理项目要求》,充分展示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及价格的合理性。为便于谈判,请贵公司携带实施方案的电子版。
八、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九、联系方式
贵公司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中华商标杂志社联系。
联系人: 翟潇宇、陈辉
联系电话:010-68036092、68037835
传 真: 010-68036092
中华商标杂志社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