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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商标年鉴》广告招商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年02月17日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2017中国商标年鉴》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与中华商标协会共同编纂,由中华商标杂志社承办,中国工商出版社出版的大型文献资料。《2017中国商标年鉴》招商工作即将启动,现邀请具有资质和实力的公司参加《2017中国商标年鉴》广告招商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17中国商标年鉴》广告招商代理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属于服务类项目,具体要求详见《2017中国商标年鉴广告招商代理项目要求》。

    三、合格的报价人

1、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广告招商服务内容,并具有独立签约的主体资格。

2、保证报价文件和全部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广告招商的经验。

4、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须包含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

    2、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亲自参与除外)(附件4);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参与除外)复印件;

    6、报价书(附件5);

    7、服务方案;

    8、其他资料(包括企业资信、业绩、荣誉等)。  

    每个报价人指定的谈判代表不得超过3人。

    五、 接收报价文件日期

报名时间:2017215日至201722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周六、日除外)。提前、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正本 1份,副本2份)。

    六、 竞争谈判时间、地点          

    1、竞争谈判时间:2017228 日上午9:30

    2、竞争谈判地点:中华商标协会8011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8号中国消费者报社大厦8层。    

3、报价人须按采购单位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谈判,如未能按时参加谈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七、评定标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应法规、文件制定评定标准。

2、评定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科学、合理;

   3)反不正当竞争;

   4)贯彻采购单位对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和原则。

3、评定工作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承担。

4、谈判小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报价人进行综合评定:企业规模、实力和信用记录、同类型项目业绩、企业报价、招商方案可实施性及相关承诺。

参加谈判的公司应围绕《2017中国商标年鉴广告招商代理项目要求》,充分展示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及价格的合理性。为便于谈判,请贵公司携带实施方案的电子版。

八、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九、联系方式

    贵公司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中华商标杂志社联系。

联系人:  翟潇宇、陈辉

联系电话:010-6803609268037835 

      :   010-68036092                                

附件1:报价文件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3:《2017中国商标年鉴》广告招商代理项目要求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5:报价书

 

                             

                               中华商标杂志社

                               20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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