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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授权确权高级研修班在沪顺利举办
2020年01月13日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1月9日-11日,中华商标协会在上海举办了商标授权确权高级研修班,这也是我会2020年举办的首期高级研修班。本次研修班邀请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一处四级调研员么勇、审查四处四级调研员倪婷婷、审查五处四级调研员赖莹、评审一处调研员韩秀花、北京市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钟鸣博士为学员就商标授权确权审查审理重点、难点问题授课。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一处么勇在授课

  么勇从商标法禁用条款、显著性判定以及在先权利的判定三个方面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讲解。他通过分享商标案例更生动、直观地对《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进行逐一解读,并对禁用条款的例外情况、显著性判定特殊情况以及商标相同或近似判定的各类情况进行了列举分析,课程内容详实,学员反馈课程丰富,实践指导性强。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四处倪婷婷在授课

  倪婷婷的授课主题是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制度与证据要求。她首先对撤三制度、现状进行了简要介绍,并指出《商标法》第四次修改进一步强调了商标使用的重要性,也对未来撤三问题中商标使用的认定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她还通过举例对撤三制度中商标权利人举证证据能否作为商标实际使用的判定依据等进行了详尽分析。最后她提出,企业和代理机构应坚持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使用证据,也可进一步促进审查审理效率的提高,更好地维护自身或客户合法权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五处赖莹在授课

  赖莹主要对地理标志的审查以及典型案例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她分别介绍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含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普通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审查要点、申请材料要求以及申请注意事项。课程内容全面,解答了学员在实务工作中的诸多疑问,使学员对地理标志申请业务有了更系统更清晰的认识。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评审一处韩秀花在授课

  韩秀花的授课主题是评审案件审理与典型案例评析。她重点介绍了两方面内容:第一,强调在评审案件中适用商标法新修订条款。根据评审案件新的审理要点,以及在各类案件中《商标法》第四条、第四十四条如何适用、各方举证责任问题,强调了商标法新修改条款打击恶意注册在审理实践中的运用。她还特别提醒,企业变更经营范围、转让商标给他人亦不能免除恶意注册的责任;第二,分析第十五条的适用要件及要求。通过评审案件中有关恶意串通、证据提交不足、是否构成商标等问题的典型案例解析,介绍了《商标法》第十五条的适用要件。

北京市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钟鸣博士在授课

  钟鸣博士主要就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在先权益保护两个部分进行了授课。第一部分:有关驰名商标的认定及保护。围绕相关法律条款,分析了驰名商标保护要件、认定原则以及对未注册和已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等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商标法对在先权利的保护。他对非商标性的在先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的法益、商品化权益、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问题进行了解读。钟博士通过对丰富的司法典型案例和其他重要专家的观点进行整理,说明了目前司法、行政和学者领域对于驰名商标和在先权益保护的趋势和方向。

上海市版权协会副会长徐正标分享地理标志IP文化

  本次研修班上,上海市版权协会副会长徐正标通过“熊本熊”案、“小黄鸭”案、“功夫熊猫”案等国外著名的文化IP案例,向学员们分享了如何通过创新形式,用中国元素讲好中国故事,打造中国地理标志IP文化,共同做好中国商标品牌事业。

培训现场

  2019年是商标授权确权提质增效年,我们也陆续迎来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指南》的发布,《商标法》第四次修改、《关于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规定》的正式实施,这些商标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完善,是商标授权确权提质增效的重要保证。2020年,我会将继续紧跟法律最新动态、政府工作重点、行业大势所趋、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适时为会员、为商标权利人和代理人、知识产权界提供更前沿、更权威、更优质的理论和实务培训,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协会的力量。

商标授权确权高级研修班在沪顺利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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