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有效地遏制商标恶意注册,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商标法》进行修改。本次修改是我国《商标法》的第四次修改,涉及条文共6条,对商标使用义务、规范商标代理行为、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恶意诉讼行为的处罚措施以及惩罚性赔偿数额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新《商标法》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值新法实施之际,由中华商标协会主办、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协办的“新修改商标法的理解与适用”专题研讨班将于11月14日-15日在广州召开,解读新修改条款相关热点问题,分析典型案例,以便广大企业商标人士、商标代理业务从业人员及商标诉讼律师更好地理解和使用新商标法。研讨班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11月14日-15日(报到时间:11月14日8:00-9:00,凭本人二维码入场)
2.地点:广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类型
本次培训班为免费培训班,仅对会员开放。
三、会员参训政策
协会会员参加免费培训的政策为: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普通会员单位每缴费年度享受免费培训名额分别为50、30、10、5人次。
免费名额用尽后,将不能再参加本缴费年度其他免费培训班。
四、研讨班日程
时间 |
授课主题 |
授课人 |
|
11月 14日 |
09:00-12:00 |
商标法第四次修改的过程及内容解读、《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解读 |
国家知识产权局(拟邀) |
13:30-16:30 |
商标法侵权条款的修改与适用 |
中国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张学军博士 |
|
11月 15日
|
09:00-12:00 |
对商标法新修改条款的理解及对商标实务的影响 |
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杨静安律师 |
13:30-16:30 |
新修改商标法的学术思考与展望 |
广州外语外贸大学王太平教授 |
五、继续教育
依照我会发布的《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持有《商标代理人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明》的参训人员,可视同完成12学时继续教育培训,请携带证书至培训现场加盖培训章。
六、报名方式
请登录中华商标协会会员系统(http://member.cta.org.cn/site/login),点击“报名管理”进行报名。未在会员系统注册申请的会员,请完成注册申请后再报名。
七、食宿事宜
本次培训食宿自理。
八、联系人及电话
法律部:彭小盼010-68988328
中华商标协会
2019年10月14日